什么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它有哪些特征?


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教育评价就是对教育活动的价值判断。从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趋势看,评价的功能,方式,技术都有了本质性的变革。教育评价不再仅仅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更加强调诊断和发展的功能。200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新课程改革倡导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在评价内容上强调多元化,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而且非常重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身心素养、审美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也就是说,新课程的实施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符合综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综上所述,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是指导评价主体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利用多种评价方式、方法、手段,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素质的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一种活动。
    即将在本市实施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评价的价值取向上的教育性和发展性,旨在引导、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二是评价内容上的全面性和综合性,全面关注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素质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三是评价主体上的多元化,教师、学生自己、学生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在多主体评价中重视发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自我教育,同伴互动、促进反思、引导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四是在评价实施中,不仅重视终结性评价,更注重过程性评价,评价过程成为教师对教育教学状况诊断、反馈、激励学生的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自信、走向成功的过程;五是在评价的方式方法上,倡导质性评价,注意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