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亿元“薄改”资金如何用好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下简称“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10亿元,资金额度比2013年提高50.77%

那么,中央专项资金如何分配?哪些学校和项目不得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如何使用监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

按照四类因素公平公正分配专项资金

今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达310亿元。这么大的一笔钱如何进行分配?对此,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回应说,310亿元专项资金将按照因素法公平公正进行分配,共设定了4类因素、10个子因素。第一类是基础因素,包括贫困人口数及比例、人均可用财力、义务教育学生数、基本办学条件经费理论缺口数等4个子因素。第二类是投入因素,包括生均财政义务教育支出水平、支出增长率、上一年度省本级财政安排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方面的专项资金等3个子因素。第三类是绩效因素,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第四类是管理因素,包括实施方案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规划编制质量等业务工作管理、资金监督管理情况等2个子因素。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此前出台的有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精神,20142018年中央“薄改计划”专项资金主要应用于文件规定的五项基本要求,即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等。

310亿专项资金使用挂钩8项考核指标

谈到2014310亿元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在哪些方面,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说,主要应用于完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规定的有关基本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八类: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是否有安全饮用水、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具备必要的取暖条件、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类学校和5种项目不得使用专项资金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特别指出,为了保证中央“薄改计划”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特别规定了3类学校不能列入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这3类学校:一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地市及以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二是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三是未列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并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这位负责人称,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遵循“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原则,从最薄弱的地区、最薄弱的学校、最薄弱的环节入手,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和生活条件,要雪中送炭,不要锦上添花。因此,以下5种项目也不得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是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图书馆、教师周转宿舍(另有资金渠道)等;二是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三是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四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改造;五是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等。

强化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和制度监管

如何统筹“薄改计划”大笔的资金?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说,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统筹工作:一是统筹安排中央资金。2014年,除310亿元“薄改计划”专项资金外,国家还下达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29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经费132.4亿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奖励资金99.6亿元、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50亿元。二是统筹落实地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自身财力,增加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三是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努力做好“加法”,形成资金合力。

谈及如何管理好中央专项资金,这位负责人说,将从六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切实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中央对各省份实施目标管理,省级及以下要实行项目管理。三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四是要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工程建设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财政部和教育部根据各省份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六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说,教育部要求各地保证“薄改计划”实施全过程的透明操作,全方位、无死角地向社会公示“薄改计划”所有关键环节的所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薄改计划总体规划、年度项目预算(计划)、工程进度、质量;校舍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图书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等全部信息。公示媒介应该为当地主流媒体以及政府和教育、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年。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出现问题怎么处理”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称,对于报送虚假信息、骗取中央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第二年度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省份分配中央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中央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目标实现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