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厅宣布即日起废止和失效11件规范性文件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今天宣布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在全部21件规范性文件中,仅保留10件继续有效。

据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日前对19781月至201312月期间发布的21件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不仅有利于有效维护法规制度协调统一,而且对于加快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执政科学化水平。自治区将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每五年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