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评论:给见义勇为考生上大学机会体现公平


     在歹徒的刀砍向无辜群众时,江西省宜春三中学生柳艳兵挺身而出,勇夺歹徒手中的刀,避免了更多的人受到伤害。由于伤势较重,柳艳兵无法如期参加高考。

  教育部已表示,待柳艳兵身体康复后,教育部门将组织单独考试。宜春市综治委已授予柳艳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按程序为柳艳兵申请高考奖励待遇。进入心仪的大学是每个高中生的心愿,因为意外无法参加高考会成为人生无法平复的遗憾。柳艳兵能否进入大学,“见义勇为”能否成为高考加分甚至免试的理由,引发公众热议。

  公众关注“见义勇为”能否换来免试资格,焦点仍在于高考公平,毕竟“考卷面前人人平等”几乎已经成为这个民族深入骨髓的信念,从“三好学生”加分、特长生加分到自主招生,涉及高考的任何一项政策的变动都会造成全社会的公平焦虑。当然,公众不是一概反对免试,多年来在国际大赛尤其是像奥运会这样影响巨大的赛事中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多有被名校接纳的,对此公众表现出了高度共识,“运动员刻苦训练,牺牲了青春,终于为国争光,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回报,进入大学是奖励的一种形式,无违教育公平的本意”。这意味着,“考卷面前人人公平”不是绝对的,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学子“见义勇为”同样可以成为公众所能接受的免试理由。

  柳艳兵同学的行为够得上“见义勇为”,也值得突出表彰。首先,在被歹徒砍伤两刀之后,他既没有被吓瘫、失去行动能力,也没有被吓坏、只顾自己逃命,而是迎着菜刀冲上前去,所以,其与歹徒搏斗完全属于“自觉意志的选择”,在动机上就有制止凶手伤害更多他人的动因,强烈的利他倾向构成柳艳兵行为的基本属性和鲜明特征。

  其次,在满车乘客身处危险之中却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刻,刚刚成年的柳艳兵不顾自身受伤,勇斗歹徒,所展现的大气、正气和勇气,恰恰是当今社会极为倡导的。近年来,频频发生个别歹徒追砍人群的事件,撇开背后的个人和社会因素,仅就歹徒的嚣张气焰而论,就是因为太多的个人成为“面对独狼的群羊”。我们无意要求所有个人都奋起搏斗,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更不会无条件要求身体尚在成长期间的学生去“拯救成年人”,但我们必须为不畏强暴、敢于抗争,尤其是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的勇士毫不吝啬地送上赞誉和奖励:身处险境却对歹徒毫无作为已让人蒙羞,危险过后再对施救年轻勇士吝于褒奖,岂不更令成年人无地自容?

  教育公平固然非常重要,但“考卷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教育的唯一目标,甚至也不是最高目标。教育最终服务于个人成长、文化传承和国家实力提升,而正是依据这个复杂且多层次的教育目标体系的内在逻辑,给见义勇为的柳艳兵以免试机会,让他直接进入心仪大学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