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协委员刘媛:应该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立法


素质教育喊了许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真正地实施?1月16日,省政协委员刘媛接受采访时认为,这除了政府职能没有发挥作用、考试与评价机制的偏差以及社会不良期望的推波助澜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一部能够真正促进和保障实施素质教育的法律。

刘媛说,中小学生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没有时间玩、学习不幸福怎么办?制定《国家学生素质教育指导法》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学生学习不幸福的状况十分严重。

刘媛说,目前,闲暇、自由似乎不属于中国的学生,他们三更眠、五更起,没有时间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读自己喜爱的书,做自己喜欢的事,没有自己思考的空间。今天的教育只重分数,而忽略了人格、品德和思想等的培养,更可怕的是违背成长规律的教育已造成严重后果。难道卢刚、马加爵没有给我们血的教训吗?李天一案不是一个典型例子吗?

每天早晨天没亮就匆匆赶在路上的是孩子,每天夜晚熄灯最晚的还是孩子。现在的孩子比任何在职的大人们都苦,看看在校学生,小学生不戴眼镜的还有几个?更不用说初中和高中生了。繁重的学习任务造成学生视力普遍下降,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今年我国征兵视力标准就不得不下调。

◆素质教育立法刻不容缓

刘媛认为,拟定《国家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指导法》(草案)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她建议,应取消没必要的考试(如月考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孩子以自己的兴趣、特长来发现、选择。给孩子一片自由的天空,不让他们背着沉沉的包袱前行,使他们学得愉快而有兴趣,这应该是幸福教育追求的目标。

刘媛说,如果《国家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指导法》能够颁布及实施,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轨道进行,一切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